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请各单位核算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课堂教学、实验教学工作量,核算2010年度质量工程、教学改革、学科竞赛等业绩分。具体安排如下:
一、核算依据
1.教学工作量计算依据教务处安排的本学期教学任务、课表和经教务处批准执行的其他教学任务及其实际执行情况;质量工程等项目依据学校和上级有关文件或有关证书。
2.计算办法依据《郑州轻工业学院校内分配制度改革方案补充规定》(郑轻院党[2010]44号)。
二、核算要求
1.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核算,并于11月19日前将核算员的邮箱及联系方式报教务处教务科。核算前,相关人员应认真学习和领会《郑州轻工业学院校内分配制度改革方案补充规定》的相关内容。各单位应严肃程序和纪律,据实计算,应保证教学任务与承担任务者的对应关系与实际执行情况一致。欢迎广大教师对工作量核算过程中的不实情况进行举报和监督。
2. 认真核对承担本单位教学任务(含实践教学、选修课)的所有人员所申报的岗位(技术岗还是管理岗,技术岗应具体到是哪一级,以人事处提供的为准)。
3.认真核对本单位承担的教学任务(见附件1、2、3、4),核准每条任务中所列出的各项内容,如学时数、班数、学生数(系定任选课人数应按实际上课人数进行核对)、任课教师、是否教考分离等内容;核准实践环节类别、环节名称、任课教师、总周数等内容。核准后逐一进行工作量计算。
4.经过教务处批准执行的未列入课表的教学任务,各单位须提供书面审批报告,附体现组织安排、执行情况和教学效果等内容的总结材料,承担单位负责人签字,报教务处审核同意后,进行计算。
5. 非正式出版的教材(讲义)、教育教学改革、质量工程、教学督导、指导学科性竞赛获奖、教学单项奖等分值计算,每自然年计算一次,本学期核算发生在2010年度的项目。核算时,依据正式批文、文件、证书等原始材料。
7.外籍教师、外(返)聘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单独核算。外(返)聘教师酬金由人事处核算,所承担的教学任务由教务处教务科审核,有关报告应注明教师姓名、职称、课程名称、计划学时、学生班级、学生人数。外(返)聘教师的核对以外(返)聘教师审批表为依据。
8.承担软件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教学任务的其他院系老师的教学工作量应注明。
9. 监巡考工作量依据教务处考试安排表计算。
为便于核对,各院系应在教务处提供的电子表格基础上进行核算,不要改变表格格式及顺序,可添加行。各项核算完成后,填写院系工作量分值汇总表(附件6),院系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报教务处。
三、时间要求
1.各单位与教务处核对时间见附件7,核对时应提交纸质材料并签字盖章,同时交电子文档。全校教学工作量核算工作在12月20日前全部完成。
2. 课堂教学工作量核算由教务科负责;实验教学准备工作量、集中实践环节指导工作量核算由实践教学科负责;其他工作量核算由教学科负责。
(教务科电话:63556911 邮箱:jwkwei@zzuli.edu.cn;
实践教学科电话:63556296, 邮箱:sjjxk@zzuli.edu.cn;
教学科电话:63556884, 邮箱:jxknew@zzuli.edu.cn)
附件:1. 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理论课教学任务
2. 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集中实践环节教学任务
3. 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软件专科教学任务
4.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国教专科教学任务
5.2010年度各院系“其他”分值汇总表
6. 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各院系工作量分值汇总表
7. 教务处与各院系工作量核对时间安排表
教务处
2010.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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