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教育部2010年6月23日启动了“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重大改革项目,该项目致力于面向工业界、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培养造就一大批创新能力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质量各类型工程技术人才。通过实施该项目,促进工程教育的改革和创新,全面提高我国工程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和“教学质量工程”有关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同时为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活动,更好地培养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及团队协作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启动我校“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卓越计划”),开展“卓越计划”和首批“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立项申报
1、按照《郑州轻工业学院“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郑轻院[2010]75号)执行。
2、申报单位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立项审批表”(见《郑州轻工业学院“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郑轻院[2010]75号)附件),审批表一式两份,于2010年11月19日前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郑州轻工业学院“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郑轻院[2010]75号)见附件一。
二、“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的立项申报
1、按照《郑州轻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管理办法》(郑轻院[2010]76号)执行。
2、由项目负责人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申报书》(见《郑州轻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管理办法》(郑轻院[2010]76号)附件1),经项目组成员、指导教师签字确认。
3、院(直属系)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的基础条件以及项目组成员、指导教师等方面进行资格审核,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择优推荐,每个院(直属系)最多推荐10项。院(直属系)须于2010年11月16日上午12:00前将《郑州轻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郑州轻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管理办法》(郑轻院[2010]76号)附件2)和推荐的项目申报书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4、学校组织评审。教务处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进学校批准后公布。
5、项目负责人签定任务书。项目负责人接到立项通知后,应在一周内与教务处签订《郑州轻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任务书》(见《郑州轻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管理办法》(郑轻院[2010]76号)附件3)。不按时签订协议书的项目按自动放弃处理。
6、报送的项目申报材料须提交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各一份,材料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逾期不予受理。
《郑州轻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管理办法》(郑轻院[2010]76号)见附件二。
三、上报材料要求
请按规定的时间将申报材料的纸质及电子文档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办公楼314)。
邮箱: sjjxk@zzuli.edu.cn;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63556296。
附件一: 《郑州轻工业学院“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郑轻院[2010]75号) 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附件二:《郑州轻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管理办法》(郑轻院[2010]76号) 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教务处
201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