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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通知
关于2009届毕业本科学生补修(重修)课程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09-03-12
浏览次数:
50
各院(系):
经学籍清理,截止目前,仍有少数
2009
届本科学生,未获得规定的选修课学分(含系定任选)及个别实践环节学分。经研究,同意本学期补修,选修课不得多于
4
学分,实践环节能否补修视学校的实际条件确定。补修后选修课学分仍不够者,可在离校一年内返校补修。欲补修的学生,应向所在院(系)申请,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课程补修申请表”,于下周一(
3
月
16
日)集中办理,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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