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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11-09-29  浏览次数: 209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教高〔2011747号)”(见附件)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学改革评奖工作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申报2011年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必须是2009年以来完成并且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通过省级教学成果鉴定,且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的教学成果。个人作为成果主要完成人申报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作为主持人的成果限报一项。

二、申报材料

申报2011年省级教学成果奖,须提交《河南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反映该成果的总结(各一式三份)、省级教学成果鉴定书(一式三份,复印件)。

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采用计算机辅助管理,与上述纸介质材料(教材样书除外)内容完全一致的电子版材料一份。

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三、申报截止时间

20111017中午12点之前。

四、报送材料地点

教务处教学科(办公楼319),联系电话:63556884

五、其他说明

有关此次《省级教学成果奖励的通知》、《奖励办法》、《推荐书》、《填写说明》等项内容的电子版均在附件中,请注意查看。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doc

教务处

201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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