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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职称评审简表中有关教育教学方面的填写说明

发布部门: 教务处  发布时间: 2012-09-17  浏览次数: 1372

一、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方面获奖情况

校级以上(院系评的不要填),并且是获奖(必须有证书、校级教改鉴定不要填)。

填写内容包括:年度教学质量考评优秀、三育人先进个人、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教师、师德师风先进个人、教学单项奖励(如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大奖赛等)、教学成果奖(只填校级,省级填写在“任现职以来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一栏)、其他教育教学奖励等。

填写时应注明时间、获奖名称、等级、名次等信息。

如:12010年度教学质量考评优秀;

22006年获郑州轻工业学院20042006学年“三育人”先进个人;

32008年教改项目“书籍设计课程教学模式的研究与创新”获郑州轻工业学院2008年校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主持或第二名。

二、任现职以来教学任务完成情况

1起止时间

按学年填写(近5学年),格式按“xxxx.xxxxxx.xx”,如2007.092008.07

2课程

课程或实践环节名称要准确填写并注明计划学时(周数)、班数和学生数,课程之间用分号隔开;如:

高等数学(56学时,专业班级,120人);指导机械原理课程设计(1周,专业班级,60人);指导生产实习(3周,专业班级,30人);指导毕业设计(18周,8人);大学生素质概论(30学时,全校选修,200人),生物技术概论(30学时,院(系)选修,60人),高级生物化学(30学时,研究生,20人)等。

3.课时

按学年填标准学时(即折算后学时);每学年一个总学时数(折算后的)。

在研究生处、继续教育学院等单位承担教学任务,由相关单位出具负责人签名并盖公章的教学工作量证明,报教务处教学科;

校外调入人员,需原单位出具教务处处长签名并盖教务处公章的教学工作量证明。

国内外访问学者等公派外出、法定休产假期间,认定为完成学校规定的任务,并注明“完成”。

4年均课时数

年均课时数为总学时除以实际上课年数。

三、教学效果

本人不填,由教学科统一填写。

四、教育教学研究论文

与科研论文要求一致,同时必须是与教学有关的,不能是纯科研性质的。

要求发表的期刊为本科以上学校的刊物,专科院校的期刊不予认定。

五、教学质量工程项目

包括:精品课程、教学团队、特色专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双语课程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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