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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郑州轻工业学院院(直属系、部)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考核办法(试行)》中“教研活动与成效”考核的通知

发布部门: 教务处  发布时间: 2012-12-17  浏览次数: 1046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郑州轻工业学院院(直属系、部)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考核办法(试行)》(郑轻院党〔200971号)文件,针对其中“教学工作考核指标”第11条“教研活动与成效”,学校将于1221对各基层教学单位进行考核,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核:

序号

考核内容

满分

得分

1

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措施得力。

0.8

 

2

每周召开一次本单位全体人员参加的工作例会,坚持日常的考勤制度,并有记录。

0.8

 

3

开展教育教学理论、内容、方法、手段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有活动记录和相关支撑材料。

0.6

 

4

组织申报各种教学方面的立项,总结交流教学经验。人人参与教学改革,每年人均发表教学论文0.2篇。

0.5

 

5

每学期集中进行一次以教学工作为主的总结汇报会,效果好。

0.5

 

6

教研室主任每学期听课6次以上,有听课记录。

0.4

 

7

具有多媒体课件的课程数目占课程总数的40%以上;人均能上两门课,教学效果好;每门课程有两个以上的教师承担。

0.5

 

8

组织学生参与课程建设、科学研究及学科性竞赛等活动,效果好。

0.5

 

9

课程教学大纲完整齐全,参与研究并认真修订本专科人才培养计划,并按规定建立课程建设档案,进行科学管理。

0.4

 

10

在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考试等教学管理运行环节中出现差错作相应扣分(教学事故一次扣1分,学校通报一次扣0.5分)

0

 

 

 

 

 

望各教学单位提前做好准备。

教务处

2012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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