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处长信箱
|
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通知  教务通知

关于进行2012年度教学质量考评的通知

发布部门: 教务处  发布时间: 2013-04-03  浏览次数: 706

 

各教学单位:

根据《郑州轻工业学院年度教学质量考评实施办法(试行)》(郑轻院﹝20107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教学评价,加强质量监督,促进我校教学质量的提高,结合学校教学工作整体安排,进行2012年度学校教学质量考评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院(系、部)成立考评工作小组

院(系、部)成立以院长(主任)为组长、教学院长(主任)为副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二级督导和骨干教师为成员的考评工作小组,组织开展本单位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工作。

二、考评对象

担任我校本、专科理论课和实践(实验、实训)环节教学任务的教师(含兼职、返聘、外聘教师)(具体名单根据2012年度承担教学工作情况发给各教学单位)。

三、考评依据

依据2012年度学生评教结果(教务处提供2012年度学生评教分数)和院(系、部)考评情况(各占50%)。

四、考评比例

各教学单位考评优秀比例为考评对象的25%左右。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考评等级不能为优秀:

1.不服从所在单位教学任务统筹安排。

2.教学大纲、教学日历、试卷分析等教学文件不齐全。

3.出现教学事故或者被通报批评。

4.学生评教平均分在85分(不含)以下或学生评教单门次最低分在80分(不含)以下。

5.未按规定办理手续而私自调(停)课或一年内调(停)课超过4次(含实践环节)。

6.试卷批改出现差错。

7.更改学生成绩两门次及以上或更改成绩涉及学生15人次及以上者。

8.指导教师未按实验课表和集中实践教学安排表上要求的时间、地点上课或指导实验。

六、考评程序和时间要求

年度教学质量考评采取“院(系、部)考评,校领导小组审核,学校批准”的程序进行。

院(系、部)考评工作小组综合考虑本单位教师2012年度学生评教和工作态度等因素,根据院(系、部)考评评分表(见附件)的指标体系打分,在学校下达的指标名额内,提出2012年度教学质量考评优秀人选,并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考评结果在本单位内公示后,请各教学单位将2012年度教学质量考评优秀人员名单签字盖章后,于430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科。东风校区联系电话:63556884,地址:东二楼114房间;科学校区联系电话:86609659,地址:经管楼118房间。

 

附件:郑州轻工业学院年度教学质量考评评分表(院系考评)1 附件 郑州轻工业学院年度教学质量考评评分表(院系考评).doc

 

教务处

201342



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务处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