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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在校本专科学生进行学籍清理的通知

发布部门: 教务处  发布时间: 2016-03-15  浏览次数: 50

各二级学院:

根据我校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教务处工作安排,决定于316日至325日对在校本专科生的学籍进行全面清理(学业情况清理和学籍状态清理),同时进行学业警示。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籍清理对象

201220132014级本科生

20132014级专科生

二、学籍清理依据

本科生依据《郑州轻工业学院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郑轻院[2010]65)

专科生依据《郑州轻工业学院专科生学籍管理规定》(郑轻院[2012]38)

学籍清理分为学业情况清理和学籍状态清理。

三、学业情况清理

1. 根据教务网络管理系统学生成绩单,对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学业警示、留级、退学处理等相关工作。

1)各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有效的形式对所有达到警示条件的学生给予批评教育、帮助和引导。

2)对达到留级条件的学生做好有关规定的解释工作,教务处根据二级学院的报告,核实学生情况后将直接在系统中做留级处理,二级学院报告必须附留级学生填写的“留级学生修读课程登记表”。

3)对因成绩低劣须退学的学生,应告知学生家长,并要求学生及时办理正常退学和离校手续。对于确有决心改进的应该退学的学生,可以申请降级试读,二级学院对降级试读的学生应从严审批。

2.各院系应根据学业清理结果填写“2015-2016学年第2学期学业清理情况汇总表”(附表1)。

四、学籍状态清理

学籍状态清理的重点是长期不在校学习、休学期满未复学、无学籍跟班学习及各种未按要求进行学籍异动的情况。

1.各二级学院利用教务网络管理系统打印班级学生名册(“简表“格式),并将名册分发到各学生班;

2.各学生班班长负责对本班学生进行核查,客观地对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做如下标注:

对名册上有名字但长期不在校学生。在名册名字后面写“长期不在校”,并注明何时离校;

对名册上无名字跟班学习的学生。将学生信息添加在名册后方,并注明何时起跟班学习;

对其他情况可写在名册下方空白处。

核查后,班长在“班级”后签名,交院系汇总。

3. 各二级学院对出现的异常情况进行汇总,填写“2015-2016学年第2学期学籍异常学生汇总表”(见附件2)。通知长期不在校学生在325日前到校办理退学手续,若不到校办理手续,请于328日前按自动退学程序进行上报。

五、时间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籍清理工作,应及时布置,抓好落实。留级、退学等学籍异动手续的办理应在325日前完成。“学业清理情况汇总表”和“学籍异常学生汇总表”要求在328日上午1200前报教务处教务科(东风校区:东二楼101;科学校区:经管楼120),同时将汇总表的电子文档发至liufh3@163.com



附表1:2015-2016学年第2学期学业清理情况汇总表.xls

附表2:2015-2016学年第2学期学籍异常学生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16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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