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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申报高一级职称教师进行教学考核的通知

发布部门: 教务处  发布时间: 2018-11-29  浏览次数: 139

各相关单位:

为了做好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启动教学综合考核、教学工作量审核、讲授课程核定和教学论文审核工作,对申报高一级职称教师进行教学考核。考(审)核结果将在院系排序推荐前进行反馈,供各单位参考。具体要求如下:

一、教学综合考核

教学工作综合考核实行院(部、中心)、学校、学生评教三级考核,每一部分的满分均为100分,三部分加权产生总分,即院(部、中心)考核占30%、学校评价占30%、学生评教占40%。申报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者教学综合考核结果须达到优良;申报中级职称须达到良好及以上。

申报教授、副教授职称者,必须参加三级考核。申报讲师及其以下职称者,教学综合考核由院(部、中心)负责评定,评定结果报教务处教学科。

1.院(部、中心)考核

申报教师须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任课教师教学与教研情况表》(附件1),根据所在单位时间要求,将附件1和相关支撑材料提交到所在单位。

各单位以《郑州轻工业学院任课教师教学工作考核表》(附件2)、附件1和教师提供的支撑材料为依据对教师进行考核。

各单位于121317点前将考核结果(附件1、附件2、支撑材料复印件)统一提交到教务处教学科(东风校区:东二楼114室,电话:63556884;科学校区:后勤办公楼313室,电话:86609659)。附件2中各考核指标必须逐项打分,缺项或支撑材料不全者教务处将不予审核。

2.学校评价

学校评价由教学评估中心组织教学考核小组进行考核,结果由教学评估中心提供。因产假、公派访学等原因未参加者须向教务处教学科出具人事处证明,此项考核将根据历年督导考核结果进行。

3.学生评教

学生评教由教务处根据历年学生评教结果进行统计。

二、教学工作量审核

请各申报教师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职称评审教学工作量审核表》(附件3)并提交到所在单位,各单位于121317点前将审核表统一报送到教务处教学科。

1.普通教学工作量由教务处教学科负责审核。

2.实践环节工作量由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负责审核,教师须提供任务安排表、工作量计算表等原始证明材料。

3.承担有研究生、成人教育教学任务的教师,须在向本单位提交前携带附件3到相应单位进行审核,审核人、主管领导须在附件3中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讲授课程核定

根据职称评审要求,对申报教授职称的教学要求为“系统担任2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讲授工作,每学年至少讲授1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课程,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对申报副教授职称的教学要求为“系统担任1门公共课、基础课或2门以上专业课程的讲授工作,每学年至少讲授1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课程,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

请申报教授、副教授职称的教师,按照《郑州轻工业学院申报教授、副教授职称教师担任课程讲授情况核定办法》(附件4)的要求,分别填写附件5或附件6后提交到所在单位审核。各单位于121317点前将附件5和附件6统一报送到教务处教学科。

请各位申报教师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准备材料,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并填写和提交《郑州轻工业学院2018年申报职称教师情况汇总表》(附件7),电子版发至邮箱:jxknew@zzuli.edu.cn,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郑州轻工业学院任课教师教学与教研情况表

附件2:郑州轻工业学院任课教师教学工作考核表

附件3:郑州轻工业学院职称评审教学工作量审核表

附件4:郑州轻工业学院申报教授、副教授职称教师担任课程讲授工作情况核定条例

附件5:郑州轻工业学院申报正高级职称教师担任课程讲授工作情况核定表

附件6:郑州轻工业学院申报副高级职称教师担任课程讲授工作情况核定表

附件7:郑州轻工业学院2018年申报职称教师情况汇总表下载全部附件.rar

 

 

教务处

2018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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