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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基层教学单位达标创优建设活动的通知

发布部门: 教务处  发布时间: 2018-12-18  浏览次数: 146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创优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18766号)精神,为进一步完善我校教学管理体制,加强基层教学单位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能力,我校决定启动基层教学单位达标创优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的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审核评估为契机,以规范建设为重点,创新组织形式,明确职能定位,健全管理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育教学的积极性,切实发挥基层教学单位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能力。

二、具体任务

基层教学单位达标创优建设活动分为两个方面:

(一)优秀基层教学单位建设情况检查

1.学校将于20193月上旬组织优秀基层教学单位建设情况检查。我校获批的省级优秀基层教学单位、评选的校级优秀基层教学单位名单见附件1。具体的汇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省级优秀基层教学单位依据《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认定标准(试行)》(附件2)中的9项指标,汇报近3年开展工作情况。校级优秀基层教学单位参照上述指标,汇报近3年开展工作情况。

3.基层教学单位负责人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汇报形式为PPT现场汇报。

(二)合格基层教学单位建设达标建设

各教学单位根据学校建设计划分配指标(附件3),按照规定时间要求,完成合格基层教学单位建设达标工作。学校每年评定一批合格达标的基层教学单位。

基层教学单位合格标准详见《河南省高等学校合格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标准(试行)》(附件4)。

三、其它要求

基层教学单位在教学组织、专业建设、课程与教材建设、实践教学、教学研究与改革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各教学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把达标创优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1.未能通过优秀基层教学单位建设情况检查的基层教学单位,暂停经费使用和教学建设分值奖励。

2.未能完成学校建设计划分配指标任务的单位,取消该教学单位申报教学类项目资格。

3.未达到合格基层教学单位要求的基层教学单位,不能申报各级优秀基层教学单位。

 

附件:1.省级优秀基层教学单位、校级优秀基层教学单位名单

2.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认定标准(试行)

3.合格基层教学单位建设计划分配指标

4.河南省高等学校合格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标准(试行)下载全部附件.rar

 

教务处

2018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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