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工作的通知》(教高〔2019〕387号)文件精神,我校组织开展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项目的范围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7年度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2017〕1039号)文件中的我校获批项目,原则上全部参加鉴定结项,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鉴定结项的方法
1.受河南省教育厅委托,学校成立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委员会进行省级项目的鉴定工作,专家组成员不少于7人,其中学校外部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
2.省级立项项目须先通过学校组织鉴定,重点项目结论由教育厅审核确定,一般项目鉴定结论由项目主持学校组织鉴定、教育厅抽检。
3.学校组织鉴定采用专家会议评审方式进行,每个项目汇报8分钟以内(须准备PPT)。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审议材料、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答疑等方式,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对每个项目提出鉴定结项意见。
4.项目鉴定会议安排在6月27日,具体汇报地点、顺序另行通知,请于各项目负责人提前做好各项准备。
三、鉴定结项的条件
1.完成“项目申请书”中确定的研究目标和实施方案,形成完整的研究内容。
2.鉴定结项项目应准确把握国内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发展趋势,理论结合实际,重视改革创新,体现新时代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提出的新要求,取得实质性教学成果。项目组应对项目的省内外研究现状、自身水平和特色做出科学的自我评价。
3.重点项目的研究成果要着力反映和解决当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有创新,有特色,对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有重要作用,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
4.省级项目除以上条件外,在以下4项标志性成果不少于2项:
(1)项目成果在2所以上学校教学实践应用;
(2)项目成果在CN期刊公开发表有教学论文;
(3)项目成果具有校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在线开放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规划教材、教学名师、专业认证等)支撑并能充分体现;
(4)项目成果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宣传报道。
5.2017年立项的项目确实不符合结项条件或有特殊原因在本年度不能结项,项目负责人应实事求是地填写《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核表》(附件2),申请延期结项。
四、项目成员变更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文件规定,项目成员在立项建设期内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对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研究者,填写《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核表》(附件2)报教务处审批,每个项目变更人员不得超过2人。
五、材料报送
1.《河南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结项书》(见附件3,一式八份,含电子版);反映该成果并经查新的总结报告(含电子版,并附科技部认可的查新机构的查新证明)以及其他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份;《河南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结项汇总表》(见附件4),一式一份。
2.结项书与其他成果证明材料分开装订,成果证明材料须编写目录和页码。每个项目材料单独装袋,并将《鉴定结项书》封面复印件贴于袋的正面。
3.结项书中项目类别指综合研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专业建设、课程与教材改革、实践教学改革、教学手段与教学方法改革、教育教学管理。
4.各单位务于6月25日前将所有申请鉴定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科(科学校区后勤楼313,东风校区东二楼114)。
联系人:陈庆涛 联系电话:86609659或63556884
电子邮箱:jxknew@zzuli.edu.cn
教务处
2019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