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请各单位核算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课程教学和实践环节教学工作量,核算2021年度学科及专业建设、学科竞赛等业绩分。具体安排如下:
一、核算依据
1.教学工作量计算依据教务处安排的本学期教学任务、课表、实验课表和经教务处批准执行的其他教学任务及其实际执行情况;学科及专业建设、学科竞赛等项目依据学校和上级有关文件或有关证书。
2.计算办法依据学校印发的郑州轻工业学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文件汇编(一)、(二)及相关规定。
二、核算要求
1.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核算。核算前,相关人员应认真学习郑州轻工业学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文件的相关内容。各单位应严肃程序和纪律,据实计算,应保证教学任务与承担任务者的对应关系与实际执行情况一致。对与实际情况不符,核算有误者,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认真核对本单位承担的教学任务(见附件1、2),核准每条任务中所列出的各项内容,如学时数、班数、学生数(系定任选课人数应按实际上课人数进行核对)、任课教师、任课教师岗位、是否教考分离等内容;认真核对集中安排的实践环节任务,核准环节类别、环节名称、任课教师、每位教师指导学生人数、总周数等内容,核准后逐一进行工作量计算。实验室老师的工作量依据实际开出实验情况计算。
3.经过教务处批准执行的未列入课表的教学任务,各单位须提供书面审批报告,附体现组织安排、执行情况和教学效果等内容的总结材料,承担单位负责人签字,报教务处审核同意,按有关规定进行计算。未列入课表的教学任务,网上未公布安排的不予计算。
4.根据学校要求,外(返)聘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按校内教师教学工作量算法计算,折算分值时不乘职称系数,不考虑上浮量。外(返)聘工作量当标注。
5.非正式出版的教材(讲义)、教育教学改革、教研论文、质量工程、教学督导、指导学科性竞赛获奖、教学单项奖等分值计算,本学期核算发生在2021年度(2021年12月1日前)的项目。各单位填写相关项目登记表格(附件3,4),汇总后统一由教务处进行核算,核算时,依据正式批文、文件、证书等原始材料。
6.承担国际教育学院、软件学院、计算机学院高学费专业、工程认证上浮专业教学任务的教学工作量应予注明。
7.监(巡)考工作量(附件5)依据教务处考试安排表统计计算。
为便于核对,各单位应在教务处提供的电子表格基础上进行核算,不要改变表格格式及顺序,可添加行。各项核算完成后,填写院系工作量分值汇总表(见附件6),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报教务处。
三、时间要求
1.本学期工作量核算周程安排:(1)各教学单位第10-13周上报实验上机指导的容纳人数、助课、翻转等基础数据并完成本单位所有工作量核算;(2)第14周完成各分项工作量同教务处各对口科室的核对工作;(3)截止15周周五(12月10日)下午下班前,教务处各对口科室须将核对汇总后的结果上报至教务科;(注:此时所有科室数据将不允许再改动,逾期不报部分请放在下学期核算;)(4)第16周周五(12月17日)下午下班前教务科完成全校分值汇总与核对工作;(5)第17周周五下午下班前截止核对并上报人事处。全校教学工作量核算工作在第18周周一(12月27日)前全部完成。(注:各教学单位与教务处核对工作量时,应提交纸质材料并教学院长签字盖章,同时交电子文档。)
2. 课堂教学工作量、监(巡)考工作量核算由教务科负责;实验教学及准备工作量、集中实践环节指导工作量、竞赛获奖情况工作量核算由实践教学科负责;其他工作量核算由教学科负责。(教务科电话:86601079,邮箱:392290305@qq.com;实践教学科电话:东风86601087、 科学86608238 ,邮箱:sjjxk@zzuli.edu.cn ;教学科电话:东风86601085、科学86608239,邮箱:jxknew@zzuli.edu.cn)
附件1: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本专科课堂教学任务.xlsx
附件2: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集中实践教学任务.xlsx
附件3:2021年度各院系“其他分值”汇总表.xlsx
附件4:2021年度各院系指导学科竞赛获奖情况登记表.xlsx
附件5: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监(巡)考工作量统计表.xlsx
附件6: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各院系工作量及工作量分值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