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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河南省普通高等教育 “十四五”规划教材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教务处  发布时间: 2023-05-18  浏览次数: 19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十四五”规划教材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3157号),我校将于近期组织开展省规划教材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范围

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河南省“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规划教材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教高〔2020469号)公布立项建设的我校25部省规划教材。

二、申请结项验收的条件

1.教材须按期完成省规划教材项目建设目标和任务,并在申请结项验收前已经正式公开出版,其中同一课程的分册教材(如上、中、下册等)或成套教材(理论教材与实践教材、习题集等配套出版,教师用书与学生用书配套出版等),必须全部正式公开出版方可申请验收。其中涉及重要事项变更的,须已按程序经省教育厅批准备案。

2.教材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正确,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教材内容没有知识性、科学性错误,教材设计合理,文字表述规范,教材插图体现较高的艺术性和健康向上的审美品质,印刷质量合格。

3.教材编写人员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没有违规违纪行为和师德师风问题,没有教研、科研不端行为;教材不存在挂名主编(参编)、不符合条件人员参与教材编写情况。

4.教材须按要求规范使用省规划教材专用统一标识,不存在擅自使用马工程重点教材标识、国家规划教材标识和各种误导性标识或表述情况,并按要求报送了样书和省规划教材基本信息表

三、工作要求

1.严格项目管理。本次省规划教材结项,按照通过验收、延期验收或不通过验收三种情况形成验收结论。因客观原因不能按计划实施期限完成项目目标和任务的,由项目负责人(教材第一主编)提出延期申请,并说明原因,经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评议并提出意见,教务处、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出版单位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省教育厅批准备案后,按照延期验收处理,给予6个月延期;延期验收的省规划教材应在延续期限内完成建设,并再次提交验收申请,若仍达不到规定要求,将撤销其省规划教材立项资格。被撤销立项项目的主编和主要编写人员3年内不得申报省规划教材项目,不得参与河南省教材建设奖优秀教材(高等教育类)评选。

2.加强推广使用。经过验收的项目正式确定为省规划教材。省规划教材须及时修订,根据党的理论创新最新成果、科学技术最新突破、学术研究最新进展等,充实新的内容,并根据要求定期报送修订更新情况。对于连续4年不更新,编者被发现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出现重大负面事件、教材推广发行行为不规范、盗版盗印教材等情形的,退出规划教材目录,并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四、材料报送

请各项目组负责人认真研读《关于开展河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十四五”规划教材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文件(见附件1),做好结项验收准备工作。

各负责人于525日前将结项验收申请书(见附件2,符合验收条件的填写)或延期验收申请表(见附件3,申请延迟验收的填写)、结项验收汇总表(见附件4)电子版发送jiaocaike@zzuli.edu.cnword格式)。纸质版材料学校审核后按照要求报送至科学校区后勤楼210-2办公室。

联系人:白老师,联系电话:86608252

 

附件1:关于开展河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十四五”规划教材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河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十四五”规划教材结项验收申请书.docx

附件3:河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十四五”规划教材延期验收申请书.docx

附件4:河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十四五”规划教材结项验收情况汇总表.docx

 

 

教务处

2023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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